[台北/個人] 幫忙跑腿買東西 250元 (已徵到)

作者: anbers (每天都想吃壽司)   2016-08-11 16:29:5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現在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約1小時內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no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250元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9/15中秋節)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當場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台北市
工作內容︰麻煩幫忙去寧夏夜市買東西、再送至和平東路三段
必須現在可以出發的、感謝!!
PS.要麻煩先代付餐點費用、約一千初頭
◎《事業相關資料》
※個人攤商、網拍業者請填妥店名、網拍店鋪名及擺攤地址、網拍網址
※非事業單位本區免填,其餘未填者刪文並視情況給予水桶懲處
※代班徵求必填代班公司三項資料,未填者刪文並視情況給予水桶懲處
單位名稱:
地址/網址:
代班公司統編: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蔡s
Email/電話︰[email protected]/*
作者: suzukijun (GU自由)   2016-08-11 16:34:00
身上只有兩百元,無法代付
作者: anbers (每天都想吃壽司)   2016-08-11 16:35:00
><.........
作者: smith099tw (阿炫)   2016-08-11 16:39:00
我可以 路很熟XD
繼續閱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