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即日起加重處分違法文章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8-12 23:11:03
違法或違反主管機關規定之文章即日起變更為刪文+半年水桶,累犯永久水桶。
文章內容明確違法者,本板板主得直接論處。
文章內容尚有疑慮但已有相同或相關案例,得依該案例處分方式論處。
文章內容尚有疑慮,但無相同或相關案例,板主得向主管機關請益,並依該機關答覆
內容解管或通知相關發文者至 part-timeBM 說明,說明期限不論宣告與否皆為通知
起24hr。
發文者如未說明或無合理解釋,處分之。
板主通知說明期間,得結案或鎖定該文,發文者不得編輯之。
※是否結案或鎖定不影響禁止編輯,僅方便板主搜尋該文。
※通知不侷限於公告或信件通知,兩者皆有者,以公告時間為準。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8-13 10:09:00
作者: obovtt (闇魔導-滅修乾魔)   2016-08-14 08:41:00
我濫用什麼噓文? 板主不能接受噓?認同看法可以推 不認同不能噓 笑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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