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前幾天我應徵一家餐飲業,
一進門就開始簡單面試,老闆有講一些店內規定之外,還有一些勞健保的事項。
以下可能有點含糊,因為有點複雜所以我也記不太起來詳細內容。
他先說,勞健保有明文規定其實是不需要保的,
但是他覺得保障彼此權益所以還是會保。
他好像會一次保一季的勞健保之類的,中間太多專有名詞所以忘了,
總之要進去工作要先自行支付一萬元。
他說例如這季是9~12月,如果我11月突然辭職,
但是是他自己支付勞健保的話他也無法拿回錢,
所以才要我先付一萬。
大概是這樣,因為從來沒遇過這種,
所以我就再問他「所以進來要先付一萬,對嗎?」
他也說對。
想問一下各位有遇過嗎?這樣是正常的嗎?
如果是正常的那詳情的規則是怎樣才要先支付一萬....
但是因為我本身就已經沒有錢了才找工作,
所以我也付不出來,也沒有要去那邊工作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