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代發文章暫行規定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1-08 13:02:18
代發文章的業務,原本預定在 2016/09/10 開放,但規定尚未研擬完畢,亦未送審,
故一直延後。
一直拖下去不是辦法,故公告此暫行規定,於 2016/11/11 實施並開放代發業務。
開放前來信者一律停權至11/18。
鑒於此非板主義務,僅為方便無發言權使用者,板主保有是否代發文章之裁決權。
使用者需至精華區→公務專區→文章格式,依需求類別複製格式,填妥各項內容後寄
信予公務帳號 PTofficial 申請代發文章,信件標題為文章標題。
經審核無誤將盡快發文,若有問題將駁回該申請,使用者需於24hr內補正重新申請。
規範:
1.代發文章審核為三日,不計寄信日。EX:1/5徵才,最遲需於1/1寄信申請。
若需向主管機關確認,則延至主管機關上班日。
2.兩次申請代發需間隔七日,多重帳號或遭駁回後未重新申請者亦同。
3.文章內容違規者,得駁回申請,使用者需於駁回後24hr內補正重新寄信申請。
再次遭駁回者停權七日。EX:1/6再次駁回,1/13才能寄信申請。
4.文章內容無違規,但遭使用者檢舉有違規情事。EX:實際給薪不合法。
單位暫停發文、代發,調查屬實者處罰該單位。
5.其他未規定事項由板主判定。
板主的話:
代發文章管理辦法的優先順序其實很低,再加上我最近身體狀況不佳,沒有餘力去思
考太多事情。
要形容的話,大概是第一次國共內戰吧。
在流感(日軍)襲來的時候,免疫系統(國軍)跟過敏原(共軍)正打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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