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在百貨公司的日本展
接到一個工讀工作
相關規定如圖片所示(時薪有調整為126元)
http://imgur.com/YGPiEnY
實際排班8天,每天工時超過8小時
都只有一次的半小時休息。
其中兩天上班,主管認為客人少,一口氣休息時間拉長;
最後一天工時5小時,完全沒有休息。
這兩天薪水入帳
發現伙食津貼只補助300元=6天*50元
少了兩天
跟主管反應,她的回答是:
有休息不計薪給餐費
沒有休息計薪沒有餐費...(這兩句話一直重複跟我說...)
還說我少的伙食津貼,是因為有多半小時時薪=63元
餐費補助50元(感覺就是我賺到...)
但因為沒有給總工時明細(已經向主管要求,看後續如何)
只是疑惑:
沒有休息,計薪,就會沒有餐費嗎?
是這樣解讀嗎?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