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辭] part-time版主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08:04:39
※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O9wuCw- ]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請辭] part-time版主
時間: Sun Nov 13 08:04:25 2016
看板板名:part-time
申請人:poloyabi
新板主名單:
請辭理由:個人生涯規劃 外加現在在美國
可能打算未來在美國居住 這次先來看環境
無暇兼顧板務
謝謝這一年來大家的督促指教
拜託了我不會再回任板主 但還是跪求遵守板規
作者: ttty6662002 (Liva)   2016-11-13 08:50:00
辛苦了…
作者: obovtt (闇魔導-滅修乾魔)   2016-11-13 08:54:00
不送
作者: takao (高 熊)   2016-11-13 08:55:00
感謝p版主一直以來的辛勞!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08:57:00
你不缺錢狂砍文 真的覺得自己正義?倒要感謝你讓一些人放棄自由回歸職場
作者: sona0521 (塵緣懷鉛)   2016-11-13 09:06:00
作者: hamnett17th (HAM)   2016-11-13 09:11:00
真可惜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09:48:00
終於結束你的情理法了,慢走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10:01:00
謝謝欸,歡迎來擔任板主
作者: capriconus99   2016-11-13 10:02:00
辛苦了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13 10:06:00
終於要走了,希望不會像上次又再回來
作者: dryat (銀月)   2016-11-13 10:08:00
辛苦板主了
作者: angeljoyce (玥鳳)   2016-11-13 10:30:00
很感謝你擔任版主!
作者: tony2004111 (布拉俞)   2016-11-13 10:30:00
辛苦了,對板規不服的還是去建議修改,板主只是做該做的事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6-11-13 10:50:00
辛苦了...
作者: aaa955051 (楚狂人)   2016-11-13 11:01:00
感謝,辛苦了
作者: jackflu (jackflu)   2016-11-13 11:01:00
可惜 少了一個認真的人
作者: pikacha (小億)   2016-11-13 11:05:00
美國?!要去挑戰川普嗎???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6-11-13 11:05:00
辛苦了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11:05:00
砍文只是爽到亂槍打鳥的
作者: Ewighket (EWIGHKET)   2016-11-13 11:09:00
辛苦了
作者: Duowa (小黑)   2016-11-13 11:26:00
不要走!Q Q
作者: LF0642 (麵包頭)   2016-11-13 11:45:00
離開前,把妳的p幣送我啊啊啊啊
作者: impudding (impudding)   2016-11-13 11:54:00
盡責認真的版主~辛苦了!祝一切順利唷~
作者: subway7637 (齋雜軍學者-司馬中原)   2016-11-13 11:58:00
辛苦您的嚴格把關,謝謝
作者: stqqq (紀文In台中)   2016-11-13 12:18:00
認真盡責的版主離開了~一堆酸酸就爽了
作者: silence2522 (..)   2016-11-13 12:30:00
辛苦了
作者: stqqq (紀文In台中)   2016-11-13 12:34:00
酸酸使用各種垃圾話刺激嗎
作者: dexcom (dcomx)   2016-11-13 12:35:00
版主很盡責啊 不懂有些人的邏輯?!
作者: oadas (oadas)   2016-11-13 12:37:00
認真盡責不等於造福大眾
作者: aFuNNya (FuNNy)   2016-11-13 12:48:00
慢走不送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11-13 12:48:00
祝福p板主在美國一切順利。不過打工板的前途似乎令人擔心,看來一堆不想遵守板規的人在蠢蠢欲動了。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6-11-13 12:48:00
樓上之意是指應該要放出一些違反勞基法的工作囉?
作者: ztsc2516991 (:I)   2016-11-13 12:48:00
辛苦了 不要理奇怪的留言
作者: maoju (貓啾)   2016-11-13 12:49:00
不用擔心,ra065311版主也很認真執行
作者: idisnothing   2016-11-13 12:50:00
版主辛苦了!感覺有些人好像被剝削得很習以為常啊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12:55:00
哈哈 文章現在幾乎都砍光了 你們是來聊天的才對吧(笑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13:00:00
噓我的幾乎都被我桶過,既然不想遵守板規可以去臉書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13:04:00
對 就是這句 其實 你根本不介意這邊有沒有CASE所以 你的利益 實際上不等於 眾人的利益違反勞基法的部分 理所當然是要刪文 這點沒爭議假如 訂了規矩 反而沒人有飯吃 那這個規矩 只是笑話反正 你永遠都是對的 一路好走 別回來了
作者: cheesewood (好泰泰~)   2016-11-13 13:15:00
辛苦了!!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3 13:22:00
查 SweetsBlue 遭處分記錄 為 2016/07/11 16:26:32因刪除推文遭水桶十四日 除此之外再無遭處分水桶處分為系統自動記錄無從修改或刪除,如有疑問請洽PTT系統部
作者: WindSpread (陽だまりの詩)   2016-11-13 13:24:00
哈,刪推文,強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3 13:26:00
真好去美國 台灣真的沒什麼好待的 爛
作者: mini123 (瞎瞎魚)   2016-11-13 13:27:00
SweetsBlue~你說假如 訂了規矩 反而沒人有飯吃 那這個規矩 只是笑話~~所以你是希望修改勞基法吧??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13:28:00
不用戰啦,懂的人就懂,不懂的還是不懂
作者: mini123 (瞎瞎魚)   2016-11-13 13:29:00
而且還是希望基本薪資倒退嚕~是吧~就是有這種~才養了慣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13:30:00
很多的砍文不是勞基法的問題
作者: mini123 (瞎瞎魚)   2016-11-13 13:30:00
老闆~認為薪資就算再低~都有人要做~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13:32:00
MINI 我就說勞基法規定的沒有爭議 你偏偏要提 搞不懂推文 那個是捅之前 某公司 之後她有補足消息 我就刪了這是我個人的錯誤 被桶 沒問題啊?我又不是錯了不認帳的人 而且 我又不是勞方說錯了 我又不是資方 我可是勞方啊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13:35:00
順便問po Sweetsblue處分紀錄用意是??
作者: xxblack (xxblack)   2016-11-13 13:36:00
感謝板主為我們把關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13:36:00
桶我100次 都不是重點 (因為與接案的人利益無關它們的說法 就是 被桶過 所以挾怨說壞話囉反正 就說了 不少人是來聊天的 也不介意這邊工作變少反正就是一句話 做一件事情 結果爛到爆炸然後一堆人喊超棒的 我都笑了 你們高興就好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13 14:13:00
我沒被桶過,純粹因為這個板主而變得難找工作所以噓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3 14:15:00
遭處分時,不見君反映,本板制定新規時,亦不見君發言
作者: keyas0403 (怡芳)   2016-11-13 14:15:00
工作多但是一堆違法的屎缺有比較好嗎?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3 14:16:00
如此言論,實難為本板所理解。本板蓋一徵才資訊分享看板,自當與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息息相關,然,並不代表本板不可制定規定。使用者若不願遵守本板規定,可逕選他處發表徵才資訊
作者: by135tw (monkeytw)   2016-11-13 14:19:00
當一個板可以刪1/3~1/2的文時真的可以想想是那裡出問題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3 14:20:00
不願遵守規定、遭處分時不反映、制定新規不表態,卻於板主請辭文下表示你們高興就好。從善如流,本板無需特地為閣下變更規定。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1-13 14:25:00
無人表態卻要本板想想,問題很明顯,使用者長期藐視本板規定許久,逼得板主嚴格執行再來說吃不消。人不會自制,才會有規定存在。以上,文章鎖定。
作者: sona0521 (塵緣懷鉛)   2016-11-13 14:28:00
嗯…現在FB的工讀說真的,素質好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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