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lira (*Claire*)
2016-11-16 18:26:30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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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個人徵求項目
座談會、市調訪問、補教業、仲介、經紀、重度搬運、運輸業
選舉助選員、演藝工作、金融保險業務、高危險性工作
學術問卷及實驗發放廣告傳單及任何文宣品、醫療醫藥相關行業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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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不知或不了解規定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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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以下六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
工作日期:利用閒暇時間即可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自行安排
每日休息時間︰自行安排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6/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週一至週日,國定假日請參閱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平常日工資:依店家數給薪(一家給予1000元)
國定假日工資:依店家數給薪(一家給予1000元)
延長工時工資:依店家數給薪(一家給予1000元)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工資發放日:工作確認完成後,即發放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台北市、新北市內所有能唱到越南歌曲的地點(不限,例如:越南餐廳、小吃
攤、越南日用品店家...等等)
工作內容︰前往該地點(請自行找尋符合店家),並回傳歡唱的照片即可,確認無誤後,
不論實際消費金額,即依造訪店家數量計,一間給予1000元消費補貼!
PS.重點在於開發找尋更多越南新住民朋友們的愛用店,所以前往造訪之前請先提供該店
家地址,經確認非已造訪過的店家即可囉。
《歡迎報名喔》
◎《事業相關資料》
※個人攤商、網拍業者請填妥店名、網拍店鋪名及擺攤地址、網拍網址
※非事業單位本區免填,其餘未填者刪文並給予水桶懲處
※代班徵求必填代班公司三項資料,未填者刪文並依2-A給予水桶懲處
單位名稱:
地址/網址:
代班公司統編: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市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稱謂︰李小姐
Email/市話/電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