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llelina
Ubereats 的問題,在於沒有登記汽車貨運業這項營業項目,這點本板一直都知道。
但,不是有提供外送服務的業者就是 Ubereats。
冒然在文章底下指對方是 UberEat,除了被當笑話,我看不出有什麼意義。
這樣的狀況已經發生了兩次,第一次已經過追訴期就算了,我不希望再有下次。
2.poloyabi
使用者推文點出文章哪裡有違規,我一直都是樂見其成。
這樣的行為被視為勸導,就跟現實生活中每個人都可以去勸導別人不要犯法。
正從事違法行為之人,為現行犯,任何人都有權力將其逮捕並交警察機關。
但PTT沒有這樣的功能,使用者發現違規只能檢舉,且就算有,也不代表可以嗆人。
同樣的,我也不希望再有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