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2-07 12:45:22個人做過的短期工裡面 (20種以上)
只有上星期在內湖的打包工作有超過時間
其餘都是下班前就休息等發薪水
或者時間一到就讓你走
那天在內湖打包的是
下班前五分鐘還要我們去幫忙移些箱子
當場我就表示快要下班了到整點應該弄不完喔
我的意思不是我不做
而是六點一到我就要閃人
結果時間到了以後一直沒有要讓我簽退
最後超過13分鐘
我就說這應該要算半小時了吧
結果在場員工沒半個吭聲
後來想想時薪也不錯又不算累就不提了直接走人
當天還有另外兩個一起去的
搭電梯的時候聽他們在說
「才超過一下下而已不用這麼計較吧」
我當下是沒有回應啦
因為覺得這種心態我講什麼應該也無法有共識
只是回家反省了一下
是不是大家覺得超過一點點時間沒什麼關係?
我個人除了等著發薪水或寫資料以外
基本上超過時間我都是直接擺明我時間到了
還是其實我這樣也太硬了一點?
作者:
hau9527 (皓子)
2016-12-07 12:48:00我一定準時走,但是如果你想接他下一個CASE.....知道吧
看對方態度吧,十分鐘我會覺得算了,超過十五分對方完全無表示也覺得理所當然的話就...
我這幾個月做過4,5種pt 幾乎都會超時15~20分鐘 QQ
有遇過,對方沒有表態,兩次共40分鐘左右,後來領薪時發現額外算了一小時加班費。
作者:
matt52058 (4åƒå¤§ç”·)
2016-12-07 13:24:00有超時半小 講過不屌
十分鐘就算了,但超過15分鐘以上就應該算半小時薪水另外也要看對方態度,假如對方存心想凹,一分鐘都嫌多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6-12-07 13:56:0010分鐘沒關係 超過15會想算半小 不過最近做的都有算加班費所以都還ok
作者:
zyraaa (ZY)
2016-12-07 14:20:00以前沒經驗的時候在某連鎖飲料店做過超時2小時 他們還說這很正常做到12點多只讓我打卡到10點= =
我最討厭這種同事、久了老闆只會覺得超時幫忙是應該的!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6-12-07 14:58:0010分鐘以內都能接受,但是如果超過我就會說等等有事情給對方碰軟釘子
作者:
redfred ( )
2016-12-07 15:50:00也不太喜歡超時
一個奴性重的概念... 勞工永遠都是最弱勢的...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12-07 16:55:00超過170/H以上或長期配合的 超時10分鐘ok若不是上述2種狀況 超過5分鐘又沒計薪就不行 一定走人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6-12-07 17:41:00如果時薪滿意又不累,難保下一次還有缺,就不會計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