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 part-time板規修訂草案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7-03-14 11:59:06
#1OncJPBf (part-timeBM) [ptt.cc] [板務] part-time板規修訂
關於勞資關係. 相關名詞的定義. 在勞動基準法中都有 "明確法律定義"
而在所謂板規修訂草案中.
第 04 條 (法律保留)
本板板規,牴觸中華民國法律、本站、本群組、本組及本板規定者,無效。
前項所稱之牴觸,應由該管理職解釋之。
小弟個人資質駑鈍. 所謂 "該管理職" 的實際現實職務.
是指司法的?還是行政的?還是在 PTT 站內的?
如果指的是 " PTT 中的管理職". 如站長. 小組長. 或者板主.
那. 很想請教的是. 行政主管機關. 例如勞動部. 縣巿政府勞動/勞工局的
公告. 函文都可以不予理會了嗎?
很想請教板主.
勞動基準法. 就業服務法. 這些保護求職勞工板友的法律.
您都有仔細讀過嗎?
有無違法的認定. 到底是由誰來認定?
板主大人們. 你們有弄清楚. 行政法. 行政罰. 行政罰法嗎?
還是可以合理質疑. 有人連函文都看不懂?
也是. 連縣長都可以直接放話不鳥勞動基準法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3-14 13:07:00
有問題回在part-timeBM開板務分類就是大家都可以回的沒看清楚 推回來 忘記加註可以開放討論反正 請直接在part-timeBM討論...真是的搞不清楚幹嘛禁止板務類文章討論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4 15:22:00
你問再哪一篇?你這問題照目前板規就不行阿 你有看板規?為什麼我覺得你總往壞的想 解釋就是替雇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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