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人力公司造成的問題卻由求職者承擔?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7-04-11 13:24:26
各位好,事情是這樣的…
背景概述
上個月初有透過板上在一間公司打工,本來是由該公司直接發薪給工讀生
因此可以每週都領薪水,直接拿薪資袋也不用被扣轉帳手續費。
但是,因為政府法規的關係,該公司評估成本之後決定將工讀生轉到人力公司名下。
原本的工讀生們一樣在該公司打工,但未來將交由人力公司這邊來發薪水。
如此一來,發薪日就變成隔月十號,也必須被扣銀行轉帳費用30元。
(因該人力配合的銀行並不普遍,基本上不會特別去那間銀行開戶)
問題起因
剛剛去看了一下自己的銀行戶頭,發現收到的金額和應該收到的有不小的出入。
詢問人力公司的窗口負責人,大概等了一個多小時之後得到結果。
有出入的原因是,該公司作業上的疏失,導致一些人力派遣的員工薪水短少。
解決的方法則是,明天會將剩餘的款項補足。
但是!!
因為一樣是匯款的關係,必須再被扣一次跨行轉帳手續費30元,且由求職者自行負擔。
我覺得這樣是很不合理的,雖然金額不大,但不能因為是小錢就隨便讓它過去啊!
該人力公司的窗口負責人,最後說會以他個人的名義來補這30元給我。
雖然他人很好,但我覺得這似乎也不太對吶…
癥結點
明明就是公司作業的疏失,卻由其他人來承擔。
雖然我的情況是由人力公司聯絡人自掏腰包來補貼,想把事情快速解決。這我了解。
但其他人跨行手續費的卻是由求職者來自行吸收,這樣是合理的嗎?
請問這個情況,勞基法有沒有相關規定來解決?
還是這個情形很普遍,大家都是這樣,是我太沒經驗了在大驚小怪?
想詢問一下大家對此的看法,謝謝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4-11 13:29:00
在這裡只會得到..告到勞工局跟蘋果二選一..XD
作者: SAIYAMAN (Bruce Lee)   2017-04-11 13:44:00
人家都要補給你了意見還這麼多...
作者: yedda15000 (濃濃)   2017-04-11 13:48:00
大驚小怪。。。不管普不普遍人家很努力的要解決你還想要什麼?
作者: mintex (mintex)   2017-04-11 13:48:00
省錢版不意外
作者: plumbers007 (煙燻鮭魚)   2017-04-11 14:23:00
人力派遣各種壓榨,承辦只能自己吞
作者: luckywind (幸運風)   2017-04-11 14:30:00
遇到好的承辦人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11 14:55:00
當然不合理你說到重點了 因為只差30元 看準你不可能為了30元上法院
作者: fadowdog (小法)   2017-04-11 16:11:00
想知道是哪家銀行不普遍?人力公司大部分不太會以非常想知道是哪家銀行不普遍?人力公司大部分不太會以非常不普遍的銀行匯款
作者: kisafe (ki)   2017-04-11 16:43:00
不想扣30就去開帳戶阿 到職每個公司本來就會看公司發薪銀行,如果沒有就會去開戶
作者: zeus0719 (見怪不怪)   2017-04-11 18:56:00
原則上你去開個同人力公司的銀行戶頭就解決了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7-04-11 19:12:00
當然不合理 但是有些人會覺得 哎呀 只有30元 算了啦算錯帳的人吃定這種心理 你不講他就裝死如果資方拖延不補這30元 說實在你也只能告到勞工局由勞工局出面協調 耗費的時間和手續遠超過30元的價值就看勞方願不願去爭這口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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