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月初開始在一家書店打工,由於之前應徵了好幾份工讀都沒錄取,所以這次面試
上真的很開心
但是從我第一天上班到現在,幾乎每次上晚班時,都會因為要結算當天金額而比表定下班
時間多上15~20分鐘,有時會到30分鐘。例如排班是排到9:30,可是我大概要9:50才能走
。
由於我們都是下班要走的時候才打卡,所以我一直以為我每次多留的那些時間有算在工時
裡,是會算錢給我的。但是我這幾天受到三月的薪水時發現我拿到的薪資就是= 133 * 表
定排班時數— 勞保健保 ,那些我多留下的時間並沒有被算進去,雖然他們有57元的夜班
津貼(依當月狀況算的,我不太清楚是怎麼算的)。
我父母知道後滿生氣的,因為他們認為我是計時人員,當然上多少班就應該算多少薪資,
怎麼可以每次上班就被凹個20分鐘,而且我大多上晚班,一個月下來也相當於多上幾百塊
的班了。所以他們要我去問向店長問清楚,如果確定薪水真的是這樣算,那就不要做了。
我自己也覺得雖然只是幾百元,但是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才對。
但又想說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是被凹1,2小時,而我只是20分鐘,而且我覺得能準時下班
的工讀現在應該很少。
於是我就矛盾了QQ
我一方面覺得這樣算薪資的方式不對,但一方面又覺得會去在意那多出來的20分鍾鐘的自
己是不是太斤斤計較了T︵T
這算是我的第二份打工,之前的那份工作都很準時下班,所以這次碰到這個狀況真的讓我
很困擾,不知道碰過這種狀況的人是怎麼處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