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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2017/5/13(六)(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當日08:00-12:00(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000元/每人(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日現領(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花博入口廣場集合(台北市玉門街1號,捷運圓山站1號出口直行1分鐘)
工作地點於花博公園及大佳河濱公園內
(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在定點舉防癌標語與參與健走活動之民眾合照。民眾將合照公開上傳fb可參加活動抽獎,
因此需可接受自己的照片公開上傳fb。定點無遮蔭,需不怕曬。
先發組(2人)-活動記者會前先出發至定點執行上列工作內容。
記者會組(6人)-參加活動記者會,跟著做簡單動作拍照(會在媒體露臉),
記者會後出發至定點執行上列工作內容。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汪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