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或雇主、勞工ID:
yiaba 墨小姐
時間、地點:
1200-2000 一品花園某棟的25樓
不當行為簡述:
根據文章所寫的是1200-2000
那麼依照文章的約定前往集合 共五個人先與警衛室那邊換證後
進入大廳等待墨小姐的迎接
約等2x分鐘 人出現了 據說是還在IKEA那邊處理訂單問題
在大廳外面等著小貨車進來將所購買的一些東西全部到他私人家
進行組裝
接近2000時,仍還是有幾件物品得需要組裝 因此延長到2030,
當然2000後 臨時去叫便當 本來一度這種時候準備餓肚子到下班
便當來了 趕快吃一吃繼續作工 到了約2205時雇主才開始說收工了
接著原本以為開始要發薪水
結果卻要我們五個人去把那些用過的紙箱回收拿到一樓的指定處去回收
結束時已經快2230 只不過發薪水的時候 問說有沒有五百
拿三千找五百 當時拿薪水之前 在電梯下去到一樓期間跟同事說
感覺拿薪水的時候 有可能不對勁 結果還真的被我說中
還真的直接用250x10來計算時薪啊...
根據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
(250x8)+(250x1.34x2)+(250x1.67x0.5)=2879
但扣除雇主已經發的兩千五 仍還是少給379
(雖然以為有錢人 會很直接的給三千)
不但少給
而且在他姐姐回來的時候 在工作區域直接抽煙
根本都沒有顧慮到還有人會對煙味會過敏
反正事實發生已經完成線上舉發 同時也已經錄音了
不是我很喜歡打 而是真的很不想遇到
其實我剛剛看了IKEA大高雄運送條款
雇主買了有符合一萬二以上的東西
送貨+組裝 1300 或著純組裝不送貨才300
只是不解為何有選項不選 卻要選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