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 搬書 木柵路三段(已徵得)

作者: crackedup (crackedupESS)   2017-06-08 08: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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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2017/6/8 今天早上10到12點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無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200/1小時
國定假日工資:無
延長工時工資:無
勞健保、勞退︰無
工資發放日:搬完立刻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把書從木柵搬到忠孝新生站一帶 (會載您)
勞務內容︰早上10點時,到木柵路三段郵局對面的一間住宅 (地址line給) 有電梯
搬書到車上,書都已捆好
會載您到北科大,然後把書搬下車
會進行兩趟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鍾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後換line及手機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站內信後換line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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