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發傳單工讀生

作者: rubyzz (rubyzz)   2017-06-13 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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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6/14~6/30 每天各一至二小時;可選有空時間來發
排班方式:自選時段
每日工作時間:6/14、6/21、6/28(三):11:30-12:30
6/15、6/22、6/29(四):11:30-12:30/3:30-4:30
6/16、6/23、6/30(五):11:30-12:30
6/12、6/19、6/26(一):11:30-12:30/3:30-4:30
6/20、6/27(二):3:30-4:30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供餐
1;31m★《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35/hr(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日現領(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至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附近國小(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國小門口發傳單(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LME美語工作室
單位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F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馬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市內電話(02)2721-0927(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 以電話回覆 勿回站內信(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6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連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13 23:24:00
是誰告訴你可以連發兩篇的?
作者: rubyzz (rubyzz)   2017-06-13 23:32:00
版主抱歉...前面那篇格式發現錯誤只好重發...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13 23:33:00
算了 給你方便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6-13 23:34:00
你肩膀很重喔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13 23:35:00
下次 大E 編輯文章
作者: rubyzz (rubyzz)   2017-06-14 07:48:00
謝謝版主 不好意思..下次會用修改的
作者: annie0817   2017-06-15 04:45:00
請問哪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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