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7-06-26 22:03:53#1PKE_YCU (part-time)
剛剛不久前PO的徵人PT 林口搬行李
本來已約好晚上9點,然後8點半左右準備要出發時,雇主打來說因為他房子進不去,且老
爸也還沒回來,想說可不可以約晚一點,我說會到多晚且猶豫了一下,那對方就說那改約
明天9點,雙方也確定說好了,我就想既然對方改時間了那就去洗澡吧
但洗完發現有未接來電,打過去後跟我講,他已經進去房子了,因為我剛才沒接,所以已
找別人代替我 (明天當然就告吹了),當下覺得那你第一次跟我約明天是約好玩的嗎?當
下我也沒說什麼,就說了掰掰,掛了電話
雇主說話不算話,連續被耍兩次,感覺很差,大家注意
其實我想談的是,當社會都愛檢討受僱者的素質時,難道雇主對受僱者基本的尊重就不需
要了嗎?
可能有人認為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還是決定打出來分享給大家,謝謝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26 22:13:00
處理中。
人家改時間也通知你..臨時可以也通知你但你沒接..請問你覺得你要他怎麼做??立正站好等你回覆嗎??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26 22:16:00
判定為雇主惡意爽約,結案。
作者:
tingiy (2375)
2017-06-26 22:16:00剛剛這個工作是秒殺...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26 22:18:00
標題也亂寫,林口在台北市?
動不動就檢討資方噓資方...還有誰願意來這分享工作XD.不難懂呀.人家也提早半小時跟你說要約晚一點是你猶豫.我就覺得他笨..他就是尊重你才會想跟你約明天讓你賺..
這最多算爽約一次,因為第二次的時間還沒有到。不過我認為,這薪水也不到一千塊,沒有必要這麼記較。
我是找的另一個人 雇主本來也跟我說明天 是我說晚一點沒關係 後來他九點多就說可以了 於是我一個人就搬完了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7-06-26 22:30:00喔也對啦,就當作我只是來討拍的,大家看看就算了吧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7-06-26 22:31:00我是回loly
作者: sharon1225li (陽雋) 2017-06-26 22:33:00
我覺得感受很差耶...... 畢竟本來就說好不是嗎,有人檢討原 Po 是什麼心態啊,這根本尊重問題啊
不是,是看顧主的心態問題。如果是故意的,當然沒話說,如果不是的話,就不要太計較。
作者:
tp6gp40 (小帥)
2017-06-26 22:36:00沒有必要計較? 別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喔? 我覺得也傳個訊息 我也不懂為什麼有人想要檢討原PO
對方有打電話,不是沒有。如果是放鴿子,則另當別論。
作者: sharon1225li (陽雋) 2017-06-26 22:38:00
我覺得至少也要等他確定接到再說,如果原 Po 為了這份工作把其他工作都排掉了,雇主擅自改時間不是造成人家困擾和損失嗎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7-06-26 22:39:00難道要24小時守在電話前嗎?電話沒接到是不會傳簡訊?
作者:
tp6gp40 (小帥)
2017-06-26 22:40:00就是因為電話沒人接也傳個訊息吧
作者: sharon1225li (陽雋) 2017-06-26 22:40:00
在外面工作擅自取消改期哪個雇主不黑應徵的人到死,造成人家困擾,將心比心好嗎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7-06-26 22:41:00明天9點是多急?又不是當天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17-06-26 22:44:00雇主沒信用啊,徵人這樣改來改去好玩嗎?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17-06-26 22:45:00你24小時都on call嗎?9點還沒到之前,怎可任意換人?
作者:
AnanP (Pig)
2017-06-26 22:50:00可憐 推一下
作者:
jung914 (諺)
2017-06-26 22:51:00正常情況也至少要三通未接來電確定聯絡不到人才換吧而且還是一小時內沒聯絡到就換人也太快了
作者:
meme14 (Iven)
2017-06-26 22:54:00我是雇主,若造成您隔日的行程更改我很抱歉
作者:
meme14 (Iven)
2017-06-26 22:57:00若您因此推掉隔日21:00的工作,我願意補償您250元不要緊,這只是一件可大可小的事情,若真的造成損失我願意負責,但我認為這件事情沒必要小鼻子小眼睛的爭吵還沒工作前,我認為我已充分的解釋目前遇到的困難
作者:
xaxa112 (討厭下雨天)
2017-06-26 23:02:00感覺得出雇主非惡意
原po有點眼熟,是不是在某洽版出沒過www很難說,ptt的世界我還沒逛完@@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7-06-26 23:16:00肥宅你好,我也逛不完,珍惜時間,遠離ptt
作者:
kence (kence)
2017-06-26 23:22:00推原po!是我也會感覺很差,是賺他多少錢,所以要隨時on call?檢討原po的這些人我也是黑人問號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26 23:27:00
最糟糕的就是那些搞不清楚就亂開砲的人。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7-06-26 23:30:00板主好,管版辛苦了
作者:
x910617 (key)
2017-06-26 23:42:00亂開砲的怎麼都沒聲音了?
作者:
kab (好難的加泰語)
2017-06-26 23:52:00小鼻子小眼睛這話看了有點……原po拍拍!
作者:
xaxa112 (討厭下雨天)
2017-06-27 00:01:00原po拍拍 放下吧~
作者:
OverRed (天線姥姥)
2017-06-27 00:20:00小鼻子小眼睛......這話看了感覺好差算了 原po拍拍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7-06-27 00:44:00那你想怎麼做?都約完第二次的時間了,難道還要立正站好等雇主打電話改時間?3樓呵呵
作者: CHojo (敵名 緒除) 2017-06-27 01:28:00
道個歉本來就應該的還要酸?是誰小鼻子小眼睛啊?這麼委屈乾脆不要來道歉啊
真的 跟人道歉又要酸人家小鼻子小眼睛 那就不用來道歉了浪費你時間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6-27 02:55:00真的不用偷酸那句,是要強調別人格局小你大氣嗎?
作者:
XOXD (pokemon)
2017-06-27 04:12:00小鼻子小眼睛XD呵呵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6-27 04:38:00勞方拍拍
不得於文章、推文內對特定使用者挑釁、引戰、謾罵、誹謗。要罵人就直接打出來啊~呵呵~版主會公平處理嗎?
作者:
z0328 (科學小飛俠)
2017-06-27 08:05:00先禮後兵 好一個小鼻子眼睛 到底是多小
作者:
H25566 (H2大大)
2017-06-27 08:07:00一看就是雇主的問題,時間換來換去
作者:
TRosi (Rosi)
2017-06-27 09:08:00本來還一半一半,雇主回那句就知道誰的問題了。
作者:
zeoki (我找到我的翅膀了)
2017-06-27 09:10:00雇主非故意,但是有錯。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27 09:13:00
判定未達違規標準。但使用者chenglihao若持續為之,視為「擾亂看板秩序」,以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論。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7-06-27 09:35:00我原Po,其實事情也告一段落了,討論就到此為止吧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7-06-27 10:01:00祝大家都能找到好工作 雇主找到好員工
影射別人:智X,是沒有違規,為自己的名譽發聲所以可能違規?是的,版主說的一切一定都是對的!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7-06-27 10:47:00樓上在激動什麼,真好玩為了一個網路在情緒失控XD
我覺得問題就在於已經約好明天九點了吧雇主不是故意的 但是已經約好的事了 後面又改
作者: kanamalu 2017-06-27 12:02:00
本來雙方約晚上9點-雇主致電改隔天9點-受雇者接受後去洗澡途中未接到電話-結果雇主已找人頂替。這觀感不差才怪,還有那句小鼻子小眼睛的不用這樣酸吧?
作者:
redfred ( )
2017-06-27 12:48:00........
就算不是故意惡意改時間,但改來改去約好又擅自換人的感覺真的很差………覺得是雇主沒講清楚,原po感覺無不合理之處
作者:
newest (C'est la vie~)
2017-06-27 12:56:00雇主一定是成龍對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6-27 13:35:00雇主不該把自己的不確定因素轉嫁給應徵者別人把行程排出來給你,最後一場空,這就是損失真有誠意就直接找原PO,要求轉帳250元給他原po收不收這錢,是原po的決定不過若雇主一開始就有告知不確定因素,且求職者也願意接受那可能就是另一回事了從文章來看,最後的約定是隔天晚上,那就該照約定走才對..原po對不確定因素的容忍,就是改期到隔天而已而不是最後一場空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27 14:00:00
觀faintbreeze發表之推文,因不確定其「X」字意欲何指,本板認定其未達違規標準,全案終結。此外,使用者若故意發表違背一般社會認知之言論,則該言論當受公評,不得異議。
根據前後文,智X 的X 絕對不會是好話。版主稍微規勸一下才對吧,不然有樣學樣,這個版會好?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27 14:54:00
法不誅心。
作者:
rksophee (Sophee)
2017-06-28 00:20:00放人鴿子還說對方小鼻子小眼睛 既然這樣前面也不用道歉吧 一點誠意都沒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