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或雇主、勞工ID:
中和康博中醫診所
時間、地點:
2017/06
不當行為簡述:
以下是2017年6月初面試完,
康博中醫診所的院長親手給我的
員工考勤及請假注意事項:
https://m.imgur.com/HvjRApJ
裡面許多條文違反勞基法,
像是第一條,就職未滿七天離職不給薪資。
有這樣的嗎?
加班費依照最低薪資乘1.33也多於160,
而且還要10分鐘後才起算,等於工讀生被凹了10分鐘。
其他違背勞基法的也不想一一挑明了,
這間診所讓我想到板上反應是什麼狀況容我說明......
6月初面試完,院長跟我說大約21日左右會通知我,
使用一日,若是OK往後會排我週六和週一各一診 ,
因為我是要接替原本做週六整天和週一的晚診的工讀生A,
該工讀生A已畢業之後會找其他工作。
之後診所員工B打電話安排14日晚診當試用期,
當日B告知我,因為A還沒找到工作,
所以目前還是會排A的班
診所6月份的班表都排好了,
現在只剩下每週一晚診 可以排我,
反覆問我可以嗎?
因為我需要賺錢,所以再次肯定可以配合,
但是其他時間我也需要安排工作,
所以請她儘早告訴我A何時要離職,
不然我也很難排時間。
過幾天B通知我19日開始排我每週一晚診,
做了19日和26日的晚診,想說依照之前的說法,
應該是通過試用了,也確定排每週一晚診,
我問了週一晚診的員工C,也是說以後都是這樣排,
期間沒遲到早退,多處配合員工C的指示,
也勤做筆記以求盡快上手。
可是很奇怪,因為PTT上面還是持續PO文找工讀生,
時段是週六與週一晚診???
6月30日的晚上,康博中醫診所的院長打給我,
因為人事異動,7月份的班表都排好了,
以後我不用去了,6月份的薪水是要親自去領
還是匯款?
7月1日我打給院長想了解7月份不排我班的原因, 院長說:
原先要離職的工讀生A,還沒找到工作,
A打算繼續做下去,而我速度沒有A那麼快,
所以七月份繼續排A。
我真的覺得配藥速度沒有A快是非戰之罪,
首先是沒有A那麼熟悉診所藥罐的位置,
再來一週只有3.5小時在配藥,
配藥是要靠患者人數和配藥時間練快的,
沒有現職工讀生A配那麼久,
怎麼可能速度比他快,
就算是其他人來做,恐怕也是同樣下場吧。
雖然診所付我薪水了,
院方這種不合理的要求和班表說改就改,
一開始說週六和週一都有,後來改成只有週一,
最後甚至直接不給班,讓我深深感到自己被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