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wie (wie)
2017-08-07 16:04:12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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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 8/10
排班方式: 一天
每日工作時間:Am7~ Pm16 (徵兩人) and Am 8 ~Pm 17(徵兩人) ; 共徵四人
每日休息時間︰每小時十分鐘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有計薪/有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 140/hr
國定假日工資: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市政府附近(詳細地點錄取後會再郵件通知)
勞務內容︰舞台協助、倒飲料等等。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格林藝能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20號8樓之9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張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