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期:8/12 (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無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13:45~16:45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每小時休息十分鐘 (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計薪不供餐 (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50/hr (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結束隔日匯款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協助活動進行 動線管理 協助民眾拍照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台茂購物中心 (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協助活動進行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派特整合執行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新北市土城區裕生路16號2F
★《聯絡資訊》
張先生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張先生
聯絡方式︰來信基本資料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