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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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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長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週1~2日,前月20號排下個月的班。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假日─(早)12:00~18:00 或 (中)14:00~21:30 或 (晚)18:00~24:00 平日(非必要)─(早)13:00~18:00 或 (晚)18:00~23:00 目前以能假日晚班時段為主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早15:00~15:30/中15:30~16:00+20:00~20:30/晚20:30~21:00
(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33/hr,滿兩個月後調成135/hr
(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日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60號B1(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1.桌上遊戲教學
2.飲料及食材庫存盤點
3.場地清潔
4.飲料及餐點製作
5.活動流程安排及接洽社團、板聚等活動
(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德路特企業社(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60號B1(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