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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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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8/22開始每週二、五到約2018/01月底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
排班方式:每週二、五 (徵1~2人可上下午交換班)
每日工作時間:09:00~12:00、13:00~17:00 (或17:30) 共7或7.5hr (明確起訖時?
每日休息時間︰中午休息一小時(不計薪)
/下午四點左右,小孩睡了之後可以做自己的事或帶書來看(有計薪)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40/hr(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 (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 (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月領,自選發薪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內湖葫洲站附近(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陪2Y6M男孩玩耍、說話看書(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謝先生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來信附簡歷,說明通勤時間
工作十分輕鬆,不需要幫孩子處理任何問題,也絕不會與小孩獨自在家
家中有阿嬤在顧,只需要在阿嬤煮飯或上廁所時,注意一下即可
家中已有書籍玩具和積木,不需自備教具
因是與幼童接觸,希望是身體健康、有耐心的大哥哥大姊姊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