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誠徵短期影像資料處理員

作者: peiga (寶藍海孩)   2017-08-24 1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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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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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短期,一至二個月
排班方式:週休二日
每日工作時間:0900-1800
每日休息時間︰1200-13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時間無計薪、無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NT$135
國定假日工資:比照勞基法辦理
延長工時工資:比照勞基法辦理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五日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5巷49號2樓之1
勞務內容︰影像檔案資料分類、影像資料標記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振海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435巷18號1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蕭先生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電話或電子郵件
面試時間:星期一至五 1000 - 1600
受訓時間:工作時一併受訓
截止時間:徵到人後即截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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