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n77 (han77)
2017-08-25 20:09:32暑假我本人應徵了一份短期打工
一開始說明每天有提供餐費80元的額度
上班時間0900-1800
(吃飯時間1200-1300)
實際上班天數23天
短期工作目前已結束
剛剛看了公司提供的薪資明細
餐費只提供480元.......
以實際上班天數(統編發票都有回給公司 )應該要有23*80=1840吧我想
覺得很疑惑去請教公司
公司方回應 :發票時間非屬吃飯時間內都無法認定,難不成你會在上班時間跑去吃飯嗎
?
當下只覺得這部分也沒在一開始說明清楚,現在才說有種被凹的感覺,(工作期間大多數
也是和換班同事互相幫忙買飯,可能先買起來,等沒人的時候吃這樣)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我自己理虧嗎?
如果是我的問題 我願意虛心檢討
作者:
Qlily (lilyQ)
2017-08-25 20:17:00所以沒發票就不能請款的意思喔?吃飯有發票的餐廳都很貴欸
作者:
SAIYAMAN (Bruce Lee)
2017-08-25 20:17:00藉口
當初公司沒跟你說明發票核銷是否有規定條件(限定時間)嗎?
作者:
han77 (han77)
2017-08-25 20:40:00工讀契約沒提到供餐發票需在時間內才能算核定只有班表表定吃飯時間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7-08-25 21:14:00爛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17-08-25 21:18:00唬爛你的,公布一下吧?
作者: nndog (人老就要服輸) 2017-08-25 21:33:00
會說等沒人的時候吃飯 代表你吃飯時間不是12~13啊再多抓一條沒休息時間如何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7-08-25 22:06:00錢都領了,公開吧!
把發票要回來 拿去抵稅又不發錢 差勁這樣算拿不實發票去報帳 檢舉 !收據一樣可以報帳 上面也沒時間 唬爛你的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8-25 22:43:00
我也支持發[注意]文
真的太劣質了 就是有這種爛員工幫老板省小錢以前有老板要我做這種事 我直接問你確定嗎? 人家可以檢舉 而且我會幫工讀生 每個老板都嘛乖乖發錢如果真的需要幫忙站內信給我 我教你話術 還要不到教你怎麼檢舉 找勞動部沒用 要找國稅局除非你沒打統一編號 但要退還給你才對
作者:
bunnyeah (bunny)
2017-08-25 23:06:00推樓上熱心助人!!
作者:
redfred ( )
2017-08-25 23:59:00-.-
作者:
ninomya (☆Always be HOTTEST☆是)
2017-08-26 00:25:00好扯。之前去派遣短期工作也沒這樣,說好的餐費一毛都沒少,根本不需要發票
作者:
TOTOMIA (谷小君)
2017-08-26 02:12:00外送也會先打發票啊
作者: IAMACAT (貓咪) 2017-08-26 11:06:00
大公司也會這樣喔 我薪資條不見他有列餐費 卻沒有提供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