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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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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長期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周一到五排採班制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10:00-12:30 13:30-18:30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12:30-13:30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45/hr起(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290/hr(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1.發想和企劃粉絲團貼文內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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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桃源街1號9樓(西門站走路3分鐘)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粉絲團短片和直播,企劃和執行製作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象漾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桃源街1號9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石先生
聯絡方式︰請寄到 [email protected]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或mail
面試時間:確認後通知
受訓時間:確認後通知
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06/11/30
1.寄履歷信件標題請用"應徵粉絲團直播小編_XXX(姓名)"
2.請提供簡歷或相關經歷作品連結
公司主要服務為品牌數位社群行銷操作,從品牌設定和消費者定位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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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