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以徵到~ 謝謝大家~

作者: neima (Neima)   2017-09-06 14: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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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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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從今天起預計到11月底,依工作內容調整。(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週一~週五18:30~21:30,每週至少3天(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18:30~21:30(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無(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NT$200(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隔月5號(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12號2樓(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商品網路後台上架、提報
需求:文筆要好、能闡述或敘述服裝細節
對女裝有經驗(尤其是建議尺寸的部分)
須熟悉電腦操作
對服裝商品有興趣者
對B2B後台系統操作有經驗者尤佳
*業務行政工作 ex:各式報表分析(銷售分析、網路上架總表)
需求:需精通Excel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晟強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12號2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謝小姐
聯絡方式︰02-2304-4059
是否回覆報名者:不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開始工作前半小時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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