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般] 鳳山火鍋餐廳找工讀生,時薪150/H

作者: shinebeat (蝦恩)   2017-09-29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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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長期
排班方式:依個人時間排班,每週一,二,四,五
每日工作時間:11:00-14:00
每日休息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50/H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工資發放日:每週五結算當週薪資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工作地點︰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365號
勞務內容︰1.進行顧客服務、內外場聯繫、點餐供餐及餐廳環境清潔等工作。
2.擔任廚師之助手,處理烹飪前之準備工作與其他餐廳相關事務。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先生
聯絡方式︰0939 686 313
有意應徵者請於10:00-21:00之間來電,謝謝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需請應徵者於餐廳晚間營業時間試做一次
需求人數:4人
通知方式:電話聯絡
面試時間:電話約定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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