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幫我到大直美麗華取票[已徵到]

作者: zx3426300 (自然森林)   2017-10-06 1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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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今天 10/6
★《工作待遇》
150元酬勞~~
 
工資發放日:會先匯電影票錢900+酬勞150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大直美麗華
勞務內容︰幫我到大直美麗華取票(含贈品) 並用7-11店到店或郵局掛號寄給我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王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徵到前都會回 徵到後不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不用
受訓時間:沒
截止時間:今晚8點前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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