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期:10/26前完成(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無(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依個人而定(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依個人而定(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平常日工資:30元/份,共28份(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同上(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同上(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交件後給現金(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點︰自家(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批改作文,包含錯字、不通順文句、評語(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老師(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