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台北南港 陪玩姊姊 陪玩哥哥

作者: ivstiv (ivstiv)   2017-10-26 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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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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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越快越好
排班方式:週休二日 及 國定假日 不上班
每日工作時間:
方案一: 週一至週五 16:00-21:00
方案二:週一至週五 18:00-21:00
★《工作待遇》
面議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南港家樂福旁
勞務內容︰陪伴小孩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方式︰站內信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站內信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找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10-26 10:14:00
寫面議直接退文算了
作者: zx1819360 (Little Flower)   2017-10-26 10:32:00
沒看到上面自己的字嗎 各項不得為面議
作者: longlydreami (邦加爾迪)   2017-10-26 12:22:00
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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