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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或雇主、勞工ID:樂恩仕國際有限公司(NORNS拍立得禮品店)
時間、地點:11/11 2017
不當行為簡述:該公司於01:49:04 2017 在PTT Part-Time板PO文
(文章名稱: NORNS拍立得禮品店徵求臨時工讀生 ) https://imgur.com/a/thnwi
在11/11~11/12需求4~6人臨時工讀生 本人於11/08用MAIL 投遞履歷後
該公司在11/09約上午9:55分時 https://imgur.com/a/ybFQA
通知我明天下午4點半到
(雖然他寫的是從下午五點至晚上十點 但得提前到)
錄音檔 https://goo.gl/48Qxw8
等到本人今天下午準時4點30分前至該公司 公司的人員告訴我說
"我們公司的行政人員 可能在電話中沒有傳達 說得很清楚
工作的地點是在我們的中山門市 靠近捷運中山站旁邊 可能要麻煩你過去那邊
從該公司(旁邊就是錦西街)走路至中山捷運站 也有一段距離 最起碼至少也要15分鐘
該公司的員工 還說我可以搭捷運會比較快?最近的捷運站是民權西路捷運站
然後寫了一張中山站門市的地址給我
https://imgur.com/a/Wc12l https://imgur.com/a/L3vo4
我後來也坦言 那這樣我不是要多花一趟車資的錢 公司人員對此沒有回應
只是非常悠閒的說 "可是我們這邊也沒工作可以讓你做阿"
(就這句話 當下我也不想要這份工作了 我直接說完我的想法 立刻走人)
第一 傳達錯誤是事實 但說真的從11/09-11/11 如果地點有錯誤 是不是要早點告知別人
而不是讓別人特地跑到公司 然後又要別人去哪邊哪邊 今天是中山站
那如果是距離很遠的地方?(可能是該公司的士林門市?) 這不是多花費的成本?
(對於一個失業的人 出一趟門 就算是面試 就是成本)
從11/09早上10點至11/11下午4點30分 有很大的時間空間 可以提前告知別人
但該公司卻沒有 對於這點 我真的不太知道該公司在做什麼.......
第二 這只是本人無妄的揣測 還請見諒 多花費了一趟車資那公司會給那趟車資嗎?
第三 還好這次活動只請了4-6位 不是請了100位PT 那我想......
第四 當時電話中也並沒有提及說是要到中山捷運站門市 南京西路13號2樓
而且PTT 通常刊登的地址大多是上工的地址 如果不是也會在電話裡告知才是
第五 純粹的兩天各取所需 單純的主與雇需求 但好像別人多付出的成本是應該的
沒有機車是我的問題 無法接受 事先沒告知地點錯誤
資方後面又說得一副輕鬆 視為理所當然
第六 上面時間寫著下午5點至晚上10點
第一天卻要人家4點30分到 第二天要人家4點50分到 有無支薪?
以往在PTT看到PT的工作 我大概真的就只是看看 這次接工作還是第一次
以後真的看看就好
如果以上是我的觀念錯誤 還請有經驗的打工專家 指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