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工作日期:12/14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AM8:00~PM17:30 (視拍攝情況而提早或延後,最晚不超過18點)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中午有供餐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150/H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拍攝結束後填寫勞報單,5日內匯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士林區(劍潭捷運站附近)
勞務內容︰搬運器材、架設器材、協助拍攝庶務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CameraMan影像工作室
單位地址:彰化市自立街206巷36號
★《聯絡資訊》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Eva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來信告知以下事項:
1.曾協助之拍攝經歷
2.是否會開車,有無駕照?
需求人數:1~2(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mail聯繫通知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約2小時,可討論雙方合宜的日期,地點於彰化工作室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