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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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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過夜營隊(桃園或台南):
1/28~2/2 六天五夜
2/4~2/9 六天五夜
不過夜營隊(台北或台南)
1/29~2/2 每天8:00~18:30
2/5~2/9 每天8:00~18:30
每日工作時間:08:00~18:30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過夜營隊每梯次10000~11000
不過夜營隊每梯次7000~8000 [1;30m(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號(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二段262號3樓之3(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營隊時間內協助外籍老師陪過中小孩子做活動(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大衛美語新店分校(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二段262號3樓之3(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Leo Chang 張老師(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加分條件:
1.參與過康輔社活動組 或 社團活動組
2.活潑外向 控場佳
3.負責任
4.具備英文能力證明(英檢中級,或多益750以上,或同等能力證書
)
5.需參與行前會( 1/7 和 1/14 兩天), 並協助編給小朋友跳的舞
6.台北場與台南不過夜場需要在1/28 場佈,桃園場要在1/26場佈
方法:
將履歷和可參加梯次寄至
[email protected]
(履歷請用附加檔案方式傳送,檔名為TA+自己的中文姓名+英文名,例如
TA張大同Jason,不要有其他字樣。)
需求人數:5~10
通知方式:Email
面試時間:2017/11
受訓時間: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