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於我的朋友簡稱A
以下是A的說詞:
A文章說的朋友就是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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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ㄧ)跟朋友一起去面試
面試當天他說要錄取我跟我朋友
並且訂定這禮拜開始是試用期
但我朋友下禮拜一才能去
也確認下禮拜一開始是他的試用期
所以對方問我禮拜三可否18:30去上班
我答應他禮拜三18:30-21:30去上班
然後跟他確認過試用期的日期
分別為1/10 1/11 1/12 1/15 1/16
結果我今天去上班直接硬生生被趕回家
跟我說還沒有錄取我 我幹嘛過去
然後他還打電話給我朋友說
還跟他說我沒有錄取 但你別告訴他
因為你們是朋友會尷尬
說禮拜二15:00-17:00
會打電話跟我說有沒有勞健保
薪資跟試用期薪資是多少,結果根本沒打給我。
然後跟他要聯絡資訊只給我公司名片,非上班時間根本找不到他。
都已經在面試時確定「錄取」
才因為我準時赴約上班卻被趕走
就不想錄用我,這什麼道理
如果我跟他約定禮拜三上班
沒去也會被說沒信用
去上班卻被罵說又沒叫我來
我到底怎麼做才是對的?
也沒對他發脾氣
他告訴我是上層做決定要不要錄用我
他卻可以在跟我通完電話的下一秒
打給我朋友說他錄取 而我沒錄取
根本就想透過我朋友間接羞辱我吧?
這件事明顯是他的疏失且失約
怕我跟別人或主任告狀才不想錄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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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我接到這地方的電話,對方居然跟我說我錄取了,但不錄取A,叫我別跟A說。
今天A一到上班地方還被這地方的人用責備語氣問說:「為什麼妳要來這邊,有人叫妳來
嗎?」
這要是大家應該蠻生氣的吧?
另外補充,這地方不幫工讀生保勞健保,要怎麼檢舉呢?
順帶一提,此公司有在本版發文徵工讀生,內容有說會保勞健保,結果實際上不會保。是
否違法什麼規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