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或雇主、勞工ID:
時藝多媒體
時間、地點:
2017/12/12 1300-1715 高雄夢時代旁
不當行為簡述:
那一天教育訓練的時候
有正常繳交身分證影本跟存摺影本
只是那天環境講解完後 開始針對充氣的部分要做清潔
到發現跟當時原本面試說的不一樣
後來跟劉小姐說要當天離開 卻還要求說因為人力問題可否晚10天
(當下已經很想趕快離開 誰在跟你陪你10天給你慢慢找人?)
離開後 到了這個月的15日
我反應去問 才跟我說 因為我當時繳交的資料
台北跟高雄都找不到
變成我還要重新給一次資料
劉小姐還說盡量能不能趕看看在15日前發薪資
結果到現在 不但人為因素把我資料弄丟
也很擔心會不會哪一天被人家告因為有人頭利用等等那些
倒是反而真的發生考慮告公司違法個資法...(有刑事的問題)
同時 劉小姐說好的15日發薪資也跳票
人家都正常拿 卻因為我莫名其妙被人家弄丟還延後發薪
我當時還電話說能否盡快 公司卻一直強調說要正常程序
還要等到月底...
2/1那天真的沒看到 我也不管就直接通報勞工局了
以後看到這家可以考慮要不要去做
這是我從來沒有看過這種公司還可以把我的個資弄丟
重印卻還要被迫延後時間去領薪水
感覺真的被人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