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想問的不只是年假啦,
只是剛好藉這個機會來問一下。
這份餐飲的工讀從去年10月多開始做,個人是覺得雷到非常可怕
所以上來問一下這些情況合理嗎?
我是應徵假日晚班工讀,
所以是禮拜五、六、日的17:00~22:00,視情況會提早會延後,有時也會支援早班。
1.有時候從16:00開始到22:30完全沒有休息時間,連飯都沒得吃
2.薪資實領就只有135*時數(之前的打工有看到甚麼乘以1.3之類的)
3.初二問我要不要來上班,說時薪200。
4.初三是禮拜日,必須要上班,而且薪資是135。
(這部分我有權利拒絕嗎,畢竟一年就只回去這幾天,還要被一個晚班綁死)
作者:
kcalb26 (latteshiuan)
2018-02-09 22:35:00你說的應該是1.33 正職若有延長工時的加班費算法初三也是國定紅字 當天薪水要加倍從除夕到初三 有排班薪水就要加倍 不然就是違法只要公司有5人以上 老闆就一定要幫你保勞健 計時工讀生也一樣
作者:
fisher2 (天使惡魔)
2018-02-09 22:49:00時薪是140元,低於就完全不用考慮,再依內容需要往上加
作者:
kcalb26 (latteshiuan)
2018-02-09 22:52:00你是假日工讀 禮拜日本來就不能休吧之前元旦也是加倍薪,後來有1例1休 改的很亂 我就不清楚了初二你若排班 時薪要140*2 =280,200這種鬼話也講的出來
作者:
d40125 (d40125)
2018-02-09 23:03:00快反應吧,請不要慣壞這種誇張的老闆好嗎....
對pt來說 勞基法裡的國定假日就是ㄕㄨㄤㄅㄟㄒㄧㄣ雙倍薪Q 抱歉
作者:
hikki430 (自決建國救台灣)
2018-02-10 08:57:00感覺好像同一間公司...但我離職惹XD
作者:
lin5656 (燃燒吧火鳥)
2018-02-10 09:52:00哪間可以跟我說嗎?我要避雷,不去那邊消費也不去那裡工作如果之後不想做了,證據蒐集好去檢舉,搞死他
作者:
skii520 (小吳)
2018-02-10 12:28:00作者:
au355 (香)
2018-02-10 15:01:00拿薪資單和打卡記錄去檢舉
已經說好只做到2月底了..我1月初就說要離職,一直跟我說這樣他還要花錢在人力銀行刊登,很虧之類的。叫我繼續做我就在心裡暗想我更虧啊==
作者:
misakiU (misaki)
2018-02-11 03:43:00不強硬一點離開現在只能趕快反應薪資要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