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服飾批發店徵商品推廣人員 170/HR

作者: zheming (風也過雨也過)   2018-04-04 15: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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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4/10~6/10
排班方式:固定休周日,一個星期可另排一天假
每日工作時間:10:00-15:0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有計薪,無供餐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170/HR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號發,如需周發也可以提出
★《工作內容》
我們是專門做媽媽裝批發寄賣的店家
希望能擴展更多的下游寄賣點
所以這份工作主要是拿著我們的商品衣服
到各傳統市場給店家看,詢問她們是否有意願給我們寄賣
由於我們與店家是互利關係,一般來說難度不大
跟賣商品給路人是完全不同性質
我們不需要你有高超的推銷技巧
只要 開朗,肯與店家老闆娘交談
店家老闆娘都約在45-60歲之間
所以這份工作也很歡迎2度就業的婦女
有任何休假或工作內容方面的問題,都歡迎詢問
工作地點︰各傳統市場(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商品推廣(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汎美服裝行(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53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粘(ㄋ一ㄢˊ)先生
聯絡方式︰02-23041078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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