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 煮飯 家事管理 日薪1000元

作者: yuya   2018-04-12 12: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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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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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至6月中(約兩個月)
排班方式:週一到週五
每日工作時間:2:30-6:3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可以攜帶便當返家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250/hr; 日薪1000元。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每週五。(週一到週五固定結算)。第一次為有薪的試煮。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台北市 大安區 近捷運東門站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3大1小(3歲)的晚餐 (食材等等家裡都會準備)
煮飯完包括煮飯器具和廚房收拾乾淨.
客廳打掃: 吸塵器吸地, 小孩玩具整理.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黃小姐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小姐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回覆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人 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即日起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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