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徵長期工讀

作者: gorillame (阿永)   2018-04-18 18: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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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7年4月25日後起,徵長期工讀生)
排班方式:(每週一至每週五)
每日工作時間:(9:00-18:00)
每日休息時間︰(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新台幣140元)
國定假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5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7號7樓)
勞務內容︰(1.辦理業者訪視及行程安排等電訪工作。2.辦理資料彙總及建置等登錄工作。3.協助專案執行工作。4.其他業務交辦事項。)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7號7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周小姐)
聯絡方式︰(02-28521006 #201)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電話與電子郵件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無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8-04-18 18:27:00
又1個正職工讀生不過算一算 1天薪資1120 1個月上22天班 可得24640元比月薪基本工資多2千多塊 如沒差勞健保的上這種反而划算
作者: wuchihhom (Hom)   2018-04-18 18:48:00
請問長期工讀不能pt版徵嗎?job版可以嗎?第一次徵長期,被刪文,不知道問題在哪?謝謝
作者: ny024365 (勇於決定)   2018-04-18 19:11:00
樓上,9-18點且週一至週五均工作,這工時完全等同正職,非部分工時(part time)。且似乎有以便宜時薪來壓榨長期人力支出之嫌。
作者: RJYB (Super Robert)   2018-04-18 23:45:00
跟「全職工讀生」又有什麼差別嗎?難道是要向台大看齊?!
作者: bluesnow258 (._.?)   2018-04-19 15:55:00
越來越多全職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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