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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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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到6月初(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
件
排班方式:週一至週五 週休二日(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9:00-18:00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供餐,不計薪(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日薪1200(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
所?
國定假日工資:依規定(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規定(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
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隔月5號(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
後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大安區
勞務內容︰負責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及貨品整理
◎《事業登記資料》
我們為該區域負責人,負責人個人徵求,非幫公司徵求
吳小姐25015528
吳小姐發薪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23巷8號2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吳小姐
聯絡方式︰02-25015528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
◎《其他資訊》
需細心 + 要能搬重貨品 + 會台語佳
需求人數:1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上班時間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