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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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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錄取後至少六個月(最好以學校的一學期或一學年單位)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週週一至週五(有特別需求時可排週六)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早班9:00-12:00(週一至週六)
午班12:00-18:30(週一至週五)
每日休息時間︰中午12:00-13: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hr(任職滿一個月後,且無遲到早退缺勤160/hr)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日。
★《工作內容》
協助搜集法律資料及事務所庶務工作。
一、依指示搜集及彙整網路法律資料(對於法律問題者有興趣為佳)
二、接聽電話、連絡客戶及接待到所當事人、key固定例稿、整理卷宗等行政工作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近捷運善導寺站)
勞務內容︰總機庶務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碩豐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張小姐
聯絡方式︰電話/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與求職者電話確認
受訓時間:1個月
截止時間:徵到2人為止。
1、請將履歷相關資料寄至本事務所電子信箱。切勿直接撥打電話。
2、請於e-mail中註明您的身份為大學生、考生等及聯絡方式(電話,聯絡時間為何)
並請註明姓名、學歷等資料。
3、特別歡迎日間部大學生或研究生工讀、考生兼職
4、法律系或對於於法律有興趣為佳。
5、請將欲排班時間及最長任職期間記載於電子郵件。
6、若有其他問題,可以電子郵件詢問。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