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陪幼兒玩的大哥哥大姊姊

作者: kf2 (小公主每天都要美美的唷)   2018-05-08 0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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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
排班方式:每週二三四五(視雙方時間彈性安排)
每日工作時間:原則上傍晚18:20~20:2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至少150/hr 覺得不錯一定調薪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地點在大安區家中 距捷運站走路3分鐘
陪伴一個兩歲三個月的小女孩吃吃飯 玩玩具看看書 睡覺
提供簡單水果點心零食等等等可以一起吃
女孩還蠻可愛的,表達能力學習能力都很好
小孩如果在自己玩或是睡覺時可以做自己的事
之前找到一個很棒很棒很適合的大姊姊 配合得很好 媽媽和女孩都非常喜歡她
可惜姊姊出國唸書了
希望可以找到和姊姊一樣棒的大玩伴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聯絡人姓氏稱謂︰吳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部分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poswem (Big Boy)   2018-05-08 01:43:00
剛好回台南一周陪媽媽照顧托嬰的小朋友,下周回台北再寄信
作者: kf2 (小公主每天都要美美的唷)   2018-05-08 01:44:00
樓上,沒問題唷!
作者: lalala2425 (lalala)   2018-05-08 10:18:00
你好~ 已寄站內信囉
作者: bubuorz (bubu)   2018-05-08 11:14:00
之前有幼稚園打工的經驗,也有照顧一歲、三歲、四歲小小孩的經驗,可惜時間沒辦法完全配合~~
作者: wennnnnnn (xiba)   2018-05-08 13:10:00
您好已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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