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期:2018/05/25
排班方式:確定接案後四小時內完成
每日工作時間:自行決定
每日休息時間︰自行決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以件計酬,此件600元
國定假日工資:無
延長工時工資:無
勞健保、勞退︰無
工資發放日:收件無誤,2小時內匯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淡水區及北投區
勞務內容︰於指定景點拍照並提供照片,僅需兩個景點,預計不超過兩小時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Mr.Li
聯絡方式︰站內信與Line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因照片品質要求,請務必以照相功能為優勢的手機如iPhone 7與之後的機型為拍攝工具。
因拍照的景點為熱門地區,網路很好抓圖,但其版權為他人所有,請勿投機網路抓圖。
請接案者務必親自到場拍照,並開啟手機拍照定位功能。
預計會較花時間的是移動,相片無須比照攝影比賽,僅端正,相片內儘量避開路人即可。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確認後,請提供LINE ID。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無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