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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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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一周排3天班以上(六日可排班者)
排班方式:有兩位工讀生可輪班彈性調整
每日工作時間:10:00-18:0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40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月底,遇假日提前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蘋果日報大樓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1. 耐心回覆讀者問題,細心處理帳務。
2. 能對文書行政作業耐繁瑣者。
3. 接聽及核對信用卡捐款資料。
4. 整理基金會案家資料。
5. 寄發捐款人收據。
6. 會台語者佳。
7. 影片剪輯(威力導演)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蘋果日報基金會
單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鄭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02-66016999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不會一一回覆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希望以學生打工為主
通知方式:電話或Email聯繫
面試時間:電話或Email聯繫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