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補習班徵英文,國文,社會老師

作者: taipeicoco (蘋果小園)   2018-06-03 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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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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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暑假7月~約明年5月20 (2-5人小班)
1.暑假國三英文星期二晚上6:30-9:00 開學星期六早上9:30-11:30
2.暑假國三社會星期六下午2:30-4:30 開學星期六下午2:30-4:30
3.暑假國三國文星期六下午6:30-8:30 開學星期六下午6:30-8:30
4.暑假開學高二國文星期六下午4:30-6:30
詳細時間,可於面試時詢問是否可調;或依人數調長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依排課時間(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依排課時間,若連續排課,中途休息(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排課,中途休息,依法規定(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無,記薪無(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500-700元/hr(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401巷24號1F(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1.授課教學。
2.準備課程教材、課程資料以及課後作業等。
3.評估學生學習狀況以調整授課進度。
4.批改作業並檢定學生成績,透過評量結果發現學生問題並給予協助。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永群管理公司附設補習班(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401巷24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請先寄履歷到[email protected],以安排面試
來信請附上1.學歷2.教學經驗3.教授科目
4.可以的時間(方便其他課程安排)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長期教學、非短期打工。為維護學生權益,不可隨意請假,請先衡量自己的時間規劃
教學認真、和學生互動佳,配合度佳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3-5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或e-mail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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