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長期打工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勞雇雙方協調排班(每周總工時超過16-20小時即可)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下午一點半-五點半 (可視情況調整,每周總工時超過16-20小時即可)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休息時間不計薪 無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新台幣140元/1小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國定假日不上班/沒有加班需求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每個月五號發放上個月薪水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225巷1弄12號(捷運昆陽站徒步五分鐘)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商品包裝/商品分貨、打包/修復瑕疵商品/黏貼條碼
(皆為室內工作,簡單易學)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金茂裕企業有限公司(專營觀光紀念品/文創商品)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225巷1弄12號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葉經理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站內信或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只回錄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