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一般] 觀音亭燈光節活動工讀生

作者: winday1 (雄起)   2018-08-14 14: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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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9月27日(四)~11月3日(六)
排班方式:由工讀生協調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1830-213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40/h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第一次15天日發放,第二次為執行結束後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澎湖馬公市觀音亭廣場
勞務內容︰
因配合燈光節關係,現場會設置3組互動裝置,
工作內容包括
一、指引民眾操作裝置、致止非友善操作行為
二、每日巡察裝置、及其他週邊相關燈飾是否正常啟動
我們將會設定自動開啟,但如果未正常開啟,則要回報,並簡易排除異常狀況。
三、場復,每日活動至2100止,隨後就將裝置蓋起來或是收放。
四、活動共分成活動日與平日,
活動日:一星期約3天,分別為四、五、六日,(雙十節那週為三、五、六)
活動日每日需要3名人員,3組裝置都需有人指引民眾操作。
其他時間為一般日,一般日每日需1名,負責巡察現場燈飾是否正常啟動,
如有民眾要使用裝置,再協助。
※一般日則由工讀生進行排班出勤
※活動日能全配合者,優先錄用
如果有意願,煩請來信,並附上
1.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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