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學校流程代跑遞件(已徵得)

作者: annie7594230 (Annie)   2018-08-28 15: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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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期:8/31前完成
排班方式:自訂
每日工作時間:預計每校約1-3小時內可完成
每日休息時間︰自訂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每完成一校流程,計薪500元,共兩校,總計1000元。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總計1000元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全部完成後拍照以line回傳,當日atm匯款。
★《工作內容》
辦理相關學生行政手續,已填完表件,需人遞交申請,受託人需備身分證供查驗。
工作地點︰至萬華取件後,到新莊及文山區學校辦理。
勞務內容︰文書處理及用印。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江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確定接案後以line聯繫。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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