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錄影助理/儲備錄影師

作者: fish12100 (千帆過境,已難言盡)   2018-09-25 1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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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視案件需求
排班方式:視案件需求
每日工作時間:4-12小時不等,依照案件複雜程度
每日休息時間︰一定有空檔休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支薪且付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1小,熟練後往上調整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當日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依接案地點而定
勞務內容︰協助攝影,架設器材,收拾器材等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CA Film 喜愛影像製作
單位地址:個人工作室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吳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
通知方式:站內聯絡後加line
面試時間:聯絡後約時間
受訓時間:隨時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需具備條件:
1.有汽車駕照(有車佳,會補貼油錢)
2.有心學習
3.男需役畢
4.時間觀念(非常重要)
其他:
有興趣的人可以先看一下我們的網站
https://www.cafilmpd.com
我們是以錄影為主的工作室
接案內容包括婚禮,商業拍攝,產品廣告,微電影,政府標案等等
主要是徵攝影助理,不需後期製作,不需自備器材
不用相關科系,無經驗可,熟練了可獨自出班
反正就是,只要你人來,有心學,就可以了啦!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hb2141994 (hhuuuii)   2018-09-25 13:47:00
已站內,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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