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萬華區文理補習班誠徵數學輔導老師

作者: ccccc7784 (龍王號)   2018-10-18 15: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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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十一月起至明年六月底(107學年期末)(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三、五(需兩天都能到班)(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PM6:30~9:30(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無(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180元/hr(依學經歷調整)(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五號(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臺北市東園街73巷92號(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1.批改上周授課老師出的回家作頁以及當週考卷
2.幫助學生確實訂正,解答作頁與考卷內容的問題
流程大概是這樣
1. 6:30進班學生考試,老師批改上週回家作業
2. 學生寫完考卷交給老師,和老師交換作業回去訂正,老師批改學生交上的考卷
3. 幫助學生訂正完作業後,回頭訂正剛剛的考試卷
4. 作業與週考卷皆訂正完學生即可離班
註:1.採個別方式,學生寫完訂正完即可離開,不用等其他人
2.小班制,一班約10~15人
3.考卷、作業皆由授課老師提供,輔導老師僅需批改與解答
4.學生為國一和國二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高琳文理補習班(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臺北市東園街73巷92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主任(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請寄履歷至[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備用)
來信請註明應徵數學輔導老師(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覆合適者通知面試(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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